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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7章 合资经营,总督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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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洞庭商帮自成型以来有三种方式,分别是有独资、领本与合资经营三种,诸位想采用哪一种?”

听着老者的话,众人陷入沉思。

独资,即依靠祖业或前世遗资开展经商活动,其特点全靠自有资金,自负无限责任,诸如东洞庭的王氏、叶氏与西洞庭的秦氏、黄氏等。

领本,即采用一种与借贷有关的方式开展经营活动,诸如‘恒例三七分认,出本者得七分,效力者得三分,赚折同规’或‘得息则均折’。

说白了,就是我出银子,你出力,赚了银子,我七你三。

合资,既是按照出银子比例多少,赚了按比例分。

“席老,可以想象此次招商一定会竞争激烈,晚辈的意思是先全力争取下来,利益再分配,所以,晚辈主张合资!”

“对,我们中有很多都是同样生意的,为了争一个商铺难免会伤和气,若是高价者得也会、会……便宜了朝廷,

合资就没这么多事,大家一起出银子一起赚!”

“王家主说的对,先采用合资,拿下商铺,以后若是不想做了,那就退还本金就是了,份额匀给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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