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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七章 再募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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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顺脸颊直抽抽:“大人,她是你的救命恩人呀……”

秦堪怔了怔,然后叹道:“对啊,确实有点不讲究……容我再想想别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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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北来,疾驰入京。

司礼监内,刘瑾穿着金丝蟒袍,眼睛微微眯着,神态很悠闲,自从得知秦堪死后,刘瑾这几日一直保持着这样的表情,那种心头肉刺突然被拔掉后的愉悦感令他从内而外感到轻松。

秦堪死了,放眼天下,放眼朝堂,除了当今皇上,谁还有资格成为他刘瑾的一合之敌?

刘瑾面前不远处,正恭谨地坐着一位中年瘦削男子,男子身穿绯袍,面目方正,一表人才,简直可以称得上英俊风流了。

大明做官有个很变态的规定。那便是所选官员一定要帅,要英俊,要让上司瞧你时顺心顺眼,赏心悦目,很多面貌丑陋却有才学的寒门士子,其前途往往便在这个关口上被堵死了,所以每每朝会之上,触目所见者全都是中年帅哥,老年帅哥。一个个长得眉目清正,相貌堂堂,造成这种帅哥云集的情形绝非巧合,因为不帅的人基本不可能出现在朝堂金殿上。

据说这个规定是大明开国太祖朱元璋定下的,但朱元璋本人生得前额突出下巴高翘但鼻塌目陷。看上去就像一个漏了气的皮球,面貌丑陋的太祖高皇帝定下如此变态的规定,大概除了给自己励志外,顺带也考验一下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

很可惜,考验心理承受能力大抵应该是失败了的,洪武年后期朱元璋终于受不了了,于是将朝堂上的大臣们割韭菜似的杀了一批又一批。史书所记是为了给后代朱氏子孙扫清障碍,可谁能担保他没有别的原因?

一个丑鬼每天看着满朝帅哥意气风发地畅谈国事,他会是什么心情?

坐在刘瑾面前的帅哥名叫张彩,是弘治三年的二甲进士。金榜题名后只当了一个不起眼的吏部主事,一直郁郁而不得志,吏部主事一当便是十五年,直到今年刘瑾得势。张彩在送礼的同时也给刘瑾上了一篇关于革旧推新的新政主张,刘瑾文化不高。再加上徒然得势底蕴不足,身边缺少人才,张彩的一篇锦绣文章顿时打动了他,于是惊为天人,引为生平知己,而张彩很快也升到了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私下里常以刘瑾幕僚而自居。

瞧着刘瑾得意的样子,张彩轻轻叹息。

秦堪死了,并不代表刘瑾可以高枕无忧了,朝堂里的大臣们绝不是任他宰割的鸡,可惜刘瑾却只拿秦堪当生平仅有的劲敌,其余的大臣在他眼里不过是土鸡瓦狗,这样的心态如何成得了大事,如何舒展张彩心中抱负?

“明公……”张彩朝刘瑾拱了拱手,欲言又止。

刘瑾睁开眼,尖着嗓子笑道:“尚质,你那考评官员的法子委实不错,不查不知道,原来朝廷里竟有如此多的尸位素餐之辈,朝廷太仓金库已然告竭,下面的地方官员们搜刮民脂以肥己,递给京师的奏疏却个个都在哭穷,昨日杂家又狠狠办了福建和四川的布政使,哼,每年每银矿二万两银子的额税都拿不出,还说什么矿脉早已枯竭,当杂家是傻子么?”

“不知明公怎么办这两位布政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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