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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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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非,20岁。

小时候母亲告诉他,这是外公给他取的名字,寓意一生没有是非,平平安安。可是,从出生起,他的生活从来没有断过是非,即使没有他的事儿,也会被这样那样的缘由关联上,大有“无事生非”之意。

吴非出生在南方一座山城,城市不大,依山而立。整座城市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有一半以上的时间都被雾气笼罩,是座名副其实的雾城。

雾兆神锋,山峦叠翠,孕育出物华天宝,地杰人灵。据说只要走出山城的人,在外面都混得风生水起。

听到外面回来的人神侃,尤其述说北京、东海、深圳等那些大都市如何如何光怪陆离,整夜里霓虹闪烁,高楼比山城的乌巴山还要高……吴非的心思就飞到了远方。

那一年,他高中毕业,高考前夜,疯癫的母亲在家烧了一把火,把三间房子全都烧了个干干净净,母亲还被烧成重伤。那几天,轻伤的他在医院照顾母亲,没办法参加高考,自然上不了大学。

毕业后,他也想跟着同学去大城市打工,可是家中疯癫的老娘孤寡一人没有人照顾,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在山城一家小汽车修理厂找了个学徒的活计,学习修车。

一晃就是三年,三年里,吴非勤勤恳恳,不嫌脏不嫌累,早已出师,成为厂里的技术骨干。可是,他周围依旧是非不断。

有一次,明明前一天晚上修好的车子,第二天客人来开的时候却发现车尾灯碰碎了。可又找不出是谁干的,吴非只好自己中的翡翠或是其它类型的宝石。但是,握在手里看书,很温暖,也让他特别能专心。妈妈说,因为那是爸爸留下的东西,上面有爸爸的气息和爸爸对儿子的希望。

吴非没有见过父亲,从小就和母亲相依为命,这块石头是唯一一件留有父亲烙印的东西,因此被他视为珍宝,用绳子系在脖子上,连洗澡时都不舍得摘下来。

但是,在十三岁的一天,学校高年级的男生伙同校外的小流氓欺负他同桌的女孩儿,他看不过眼,就和他们打了一架。

双拳难敌四手,恶虎还怕群狼。

吴非虽然很英勇,却哪是十五六个大小伙子的对手。一顿棍棒砖头下去,吴非就被打的浑身是血,晕死过去。要不是派出所的警察及时赶到,他估计会被人打死。

在医院住了几天就出院了,生龙活虎,像是一点事儿也没有。但是,那块石头却不见了,这让他伤心了好些天。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丢了石头之后,他的记忆力猛增,学习成绩忽然好起来了。只要他看过的书,全都能够倒背如流,真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他对学习的兴趣也由此大涨,从初二开始,始终都是全年级第一名,一直到高三毕业。高考前,被学校老师一致认定肯定是那一年的全省高考状元,并寄以厚望。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那场火灾让一切都成了泡影。

过目不忘,就如上学时一样,只要他修过的车子,看过的技术资料,全都深深烙印几大脑中般,想忘也忘不掉。

不过,他很低调,他这种本事从来也没有告诉别人。打小妈妈就告诉他,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说话要谦虚,做事要低调,所以他一直牢记。摩登厂里的人都很朴实,他不会做出头鸟,引来同事的嫉妒,最后搞得在厂里呆不下去,失去了八百块钱的薪水。或是让其他人没有饭吃,被老板解雇。

八百块钱也是钱,足够他和母亲一个月的生活费了。在那个环境下,他只能选择像华夏无数人一样,上班挣钱,逆来顺受,养家糊口。

抓野物是个经验活,首先要熟悉猎物的习性,然后长时间蹲点、跟踪,在他们长期行走的路线上下套子、设陷阱。可这也不一定稳妥,很多时候也会毫无收获。如果套子被一些大型的猎物踩中,会将预先设计的套子全都破坏掉。还有的时候,陷阱困住了猎物,不是被其他人捷足先登取走,就是被一些大型猎物吃掉。这样的事情,吴非就遇到过很多回。

七月天的山城热得跟火炉似的,知了躲在树荫下都懒得叫出声来了,街上少有人闲逛,绝大多数人都躲进空调房间纳凉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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