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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圣人失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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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简公被田氏所杀,人证物证俱全,动机充分,毫无疑点。可是,齐国上下对此事三缄其口,无人提缉拿凶手之事。还有谁比身为儿子的齐平公更有资格兴师问罪?连他都选择乖巧听话顺从田常,将国政全权委托于他,认命的做个老实安分的傀儡,谁还能置喙?

可是,他乡异国却有个人十分愤懑,这个人就是孔子。听闻齐简公薨逝,孔子沐浴斋戒三日,以示哀悼。期间,他三次向鲁哀公请求派兵伐齐,讨伐弑君罪臣。

此时的鲁国,虽有吴国的庇护,无奈吴国路途遥远,鞭长莫及。齐国则近在眼前,若是来个突袭,吴国是远水解不了近渴。这么一想,齐国是万万不能得罪的。

“依我国的实力,实在难与齐国抗衡,大夫还是打消念头作罢。”鲁哀公一脸无奈。

随着晋国霸权的旁落,齐景公趁机联合中原小兄弟结成反晋同盟,企图复兴齐国失去已久的霸业,鲁国也不得不重新回到齐国的怀抱,寻求庇护。当然,这样做的代价是显而易见的。

齐鲁交界,在晋国称霸中原的时代,齐国对鲁国的偷袭入侵都时有发生,鲁国经常要向晋国告状才能讨到一点公平。到了齐国成为盟主,怎会不借机占尽便宜?

所以,吴国崛起后,鲁国在被动跟吴国结盟的同时,也获得了对齐国的主动。虽然如此,中原无主多年,鲁国在长期被齐国不断蚕食的过程中,国力日益削弱早是不争的事实。

身为一国之君的鲁哀公,尽管已经听闻齐国权臣弑君,却也无可奈何。回看自己,已然被“三桓”压得喘不过气来,这个一国之主都是季孙氏施舍的,他又能怎么办?自家的门前雪都无力清理,遑论别人瓦上的霜冻。

“单论齐鲁,自然是实力悬殊。”孔子迎视哀公的目光,侃侃而谈道:“田氏弑杀国君,在齐国必定不得人心,如此一来,齐国不能全力出战,实力必定削减大半。”

“那又如何?”鲁哀公看向孔子,心想,我国与齐国的实力岂止相差一半?

“鲁国之众在外包围,齐国国内反对田氏者为内应,则反田势力远远强于附田一方,何愁不胜?”孔子信心满满的说道。

“大夫所言,有几分道理。”鲁哀公想了想,孔子重回朝堂之后一直专注教书授业,政务外事方面只是提供咨询而已,提议伐齐却是少有的坚决,也不好太过坚持拂了他的好意,只得暂时敷衍。

“从前陈国夏徵舒弑杀陈侯,楚王兴兵讨陈,杀逆贼另立国君,赢得多方赞誉。我国若能效仿,一来可让诸侯警醒,乱臣贼子胆寒,不敢造次,重立公室权威,百利而无一弊。”

“二来,我国也可借此声威震慑齐国,令其不敢小觑,轻易来犯。此役若能胜,既能扬我国威,又能让诸侯刮目相看,可说是一举两得。”说着,孔子眼光闪耀,似乎胜利已是唾手可得。

鲁哀公低头不语。

楚国干涉陈国内政,当然可行。楚国地域辽阔,军事强大,陈国哪是对手?从前齐桓公称霸时,扶助弱国重新建国立城,背后可是有强大的经济军事实力作为支撑,还有对诸侯强大的号召力使然。

鲁国怎能跟齐楚相提并论?不是他这个国君妄自菲薄,不想自己的国家扶危济困显声扬名,实在是实力不允许啊。

自从封土建国至今,鲁国一直是二流实力的诸侯,必须抱着大国的大腿才能勉强生存。像无力主宰命运的一叶扁舟,去向只得由潮汐风向左右,无力自主。既无与大国对抗的能力,也没有号令诸侯唯其是瞻的号召力。

孔子所说的实力,大部分是纸上谈兵的所谓人心正义。在这礼崩乐坏风雨飘摇的末世,仁义礼智在武器拳头面前算什么?齐国若是真有一半人反对田氏,为何新君即位后无人揭竿而起追究田氏的罪责,反而对其委以重任?鲁国军士兵临城下时,这一半人都会挺身而出为鲁军敞开大门?

没错,弑君是十恶不赦的重罪。可是周王朝立国至今,多少诸侯国的国君被弑?他们的正义都得到伸张了吗?想想自己跟齐国新君相比,处境相当,都是借助权臣的声威勉强立起君威,有何资格替他人分忧?

鲁哀公脑子里走马灯似的一幕幕的回放所听所闻的被杀诸侯国君的名字,心中愁苦万端纠结难解。

“大夫若是执意要战,可与季孙氏商议。”鲁哀公的意思很明白,出征讨伐事关重大,你找季孙肥去。他若同意便打,他若不同意就作罢,我拿不定主意。

孔子一听,神色黯然,好一会儿才说道:“诺。”

鲁哀公想,自己都是个傀儡,拿什么立场干涉他国的君位更替?孔子则是一腔热忱被泼了冷水,失望透顶。君臣二人心中都不是滋味,相顾无言,草草应酬几句,不欢而散。

鲁哀公虽然没有直接回绝孔子的提议,要孔子找季孙肥,也是差不多意思。季孙氏本质上跟田氏一样,怎么可能兴兵讨伐田氏?都是流氓,相互遮掩都来不及,谁会去揭对方的遮羞布,打对方巴掌?这样做岂不是昭告天下自己也不是好东西?

鲁哀公是正儿八经的公室继承人,代表鲁国的君权,他都不替自己所在的国君集团伸张权利,季孙肥又何必多此一举?再者,季孙肥虽然因为冉有之故把孔子重新请回朝堂,二者却有过不甚愉快的政见不合,至今仍有疙瘩。孔子不可能拉下面子求他,鲁哀公的皮球踢得是恰到好处。

说起孔子和季孙肥的矛盾,关涉鲁国历史上著名的税制变革,值得一提。

追溯历史,我们最耳熟能详的土地制度莫过于“井田制”。它是发端于商朝,遍行于西周的一种土地国有制度。

由于土地纵横交错,被分割为若干方块,形状像“井”字,故此得名。“井”字将田地分为九块,每块一百亩,共九百亩,由八家农户耕作。中间一块为公田,其余八块为私田。私田的所有产出归农户所有,公田的产出则归封邑领主。

按照这个标准,平均每家农户耕种的公田为100/8=12.5亩,他们需要交纳的税赋对应的也是这12.5亩的产出。加上私田,每家需要耕作土地100+12.5=112.5亩。这么一算,税率即为12.5/112.5=11.11%。

春秋中期开始,由于铁制农具的应用普及,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大量的荒地被开垦,成为私有财产。贵族通过抢占、转让、封赏等方式获取了大量土地,有些世家大族占有的田地甚至超过公室。

“井田制”最大的弊端暴露出来:大量土地被私人占有,这些田地的产出又无须上缴,致使国库损失了大量收入。贵族世家因此富得流油,粮食堆积成山,财帛丰厚,富比公室。

为了遏制贵族势力无序膨胀,增加财政收入,各国政府纷纷改革税制。

鲁宣公十五年即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

所谓“初税亩”,初,即开始;税亩,按土地亩数对土地征税。征收的具体方法是:“公田之法,十足其一;今又履其余亩,复十取一。”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从前公田征税十分一,现在私田也要收,也是征收十分之一。

仍以“井田制”为例,不仅中间的一百亩地要交税,周边的八百亩私田也要交税。这么一算,一家农户需要交税的土地为12.5+10=22.5亩,上交税率则为22.5/112.5=20%。这么一来,“初税亩”的税率是“井田制”的将近一倍,大大提高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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